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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扩大

2022-06-22 19:03:12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陈红军  记者 杨晓莉)日前,《高邮市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公布。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从现在起,我市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先5个行业基础上,又增加了17个行业。

根据政策规定,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有17个,即: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据了解,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的中小微企业须满足申请缓缴前3个月累计亏损,且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等条件。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至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政策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缓缴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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