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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 参与非法集资 法律不保护

2022-07-26 18:44:40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葛维祥 通讯员 谢芷若)什么是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法律是否保护? 26日,带着上述疑问,记者采访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记者问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界定非法集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即可认定为非法集资。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警示说,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他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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