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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省内通办”

2022-09-14 18:01:17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孙越峰  记者 杨晓莉)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开通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省内通办”业务,着力解决群众“多地跑”“多次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介绍,自今年9月1日起,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在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的,须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省内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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