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7 20:51:18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据介绍,2023年家庭生活困难职工调查申报范围为所辖已建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职职工。主要对象为深度生活困难职工家庭,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70元/人/月)的职工家庭;相对生活困难职工家庭,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收入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执行)的职工家庭;意外致困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应符合家庭收入扣减意外致困造成必要支出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此外,对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帮扶,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且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手续后被移交城市街道(社区)属地管理,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职工,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对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临时下岗失业人员帮扶以具有本地城镇户籍的人员为主;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纳入帮扶范围。
家庭生活困难职工申报通过线下和线上都可进行。线下申报:凡已建工会企业中,在职职工家庭符合困难职工认定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线上申报:由职工登录“江苏工会服务网”(电脑端)或“江苏工会”(手机端),根据务工地或居住地行政区划,选择相应地区工会进行申报,填写基础信息,上传佐证资料。本月15日前将完成2023年一季度困难职工档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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