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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文件——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规范发展

2023-04-13 18:11:47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赵妍东方)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规范发展。

《意见》提出,今年在2022年建设普惠托育机构的基础上,我市再新增建设不少于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我市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人才为支撑的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公益化指导、普惠性服务、社会化运营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基本普及,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到2025年,城乡社区托育服务提供覆盖率达100%,各地开设托班制幼儿园占托幼机构总数比例进一步提升。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照护服务体系,发展多样机构照护服务,优先解决2至3岁婴幼儿的照护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3至6岁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实行托幼一体化管理等,积极促进早期发展服务;建立健全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设一支有爱心、高素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强化照护机构标准建设规范,强化照护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强化照护机构卫生保健规范。

同时,建立健全支持保障体系,加大政策支持,高度重视母婴设施建设,在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加大用地规划保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加大信息支撑,推进“互联网+婴幼儿照护”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推动科学育儿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建立婴幼儿电子健康档案,为家庭科学养育提供标准化、专业化、针对性服务;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实现线上线下结合,提升照护服务、管理、统计监测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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