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8 20:15:50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李敬 记者 杨晓莉)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新标准执行后,对由民政部门监护的集中供养城乡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9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85元;对非民政部门监护的社会散居城乡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180元调整为221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同步予以调整。
截至目前,我市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儿童有7人,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待遇儿童101人、重病重残儿童3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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