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4 19:44:42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陈晨 记者 杨晓莉)日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下发《高邮市特困人员住院照料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本月1日起,我市特困人员住院可享受照料护理补贴。
此次保障范围为全市在保的城乡特困人员,不含长年在精神病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或在生活医疗费用定额包干机构生活的特困人员。根据规定,特困人员因患大病或手术等住院后,可由乡镇(园区)、村(居)协调安排人员或特困人员指定亲属、日常生活照护人等从事照料护理,也可聘用医院专业护工。住院照料护理根据特困人员身体状况确定全护理(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护理)、半护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护理)两种方式。全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天不高于200元、半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天不高于100元,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支付。每名特困人员申请住院照料护理天数原则上一年内累计不超过60天。
另外,特困人员因意外事件受伤住院治疗的,由事故责任方支付住院照料护理费用;无事故责任方的,在住院照料护理补贴专项资金中支付;事故责任方支付不足的按标准在住院照料护理补贴专项资金中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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