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7 19:49:03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朱子敏 记者 杨晓莉) “非常感谢仲裁院,让我看到了希望……”日前,依法维权的朱先生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专门发送短信,感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其撑起法律保护伞。
朱先生是一名服装厂员工,前不久,他在没有被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工厂辞退,中途失业。倍感失望的朱先生与工厂负责人商量,想通过协商解决此事,但遭到了拒绝。对此,朱先生想到了申请劳动仲裁这一维权渠道。于是,他随即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申请。经过审理,仲裁院裁决工厂应向朱先生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应对新形势下的劳资纠纷,今年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方针,强化“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工作思路,大力推行“阳光仲裁”办案方法,一方面,联合多部门推行调解机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加大案件庭前调解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将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此外,仲裁院积极打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在乡镇设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3个,其中卸甲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被评为江苏省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资纠纷834起,同比增长167.32%,案件调解率达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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