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4 19:55:26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蔡娟 记者 杨晓莉)发放临时救助金111.9万元,投入1096万元全额资助各类困难人员参保,发放各类保障资金1.17亿元……日前,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织牢编密社会救助保障网,托起困难群众稳稳的幸福。
今年以来,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部门,市民政局紧密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要求,进一步筑牢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兜底保障有力有效。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54户2295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4207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106户233人;实施临时救助148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1.9万元;向3户急难家庭发放急难救助金2万元;为低保户、特困人员每户每月减免15度电费,减免5吨水费,年电视收视费减半收取。
今年,我市还实行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户每年免收96立方米天然气价款的优惠措施,于年初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动态补贴机制,向城乡低保、特困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发放物价补贴共计44.61万元;为3581户分散特困人员购买2023年意外伤害保险21.49万元;与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慈善光伏进万家”乡村助困项目,为100户农村困难低保家庭实施定向帮扶。同时,为全市393名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及困境儿童减免学费(保育费)、伙食费、书本费、住宿费共52.14万元,并发放国家资助资金38.84万元。全额资助各类困难人员参保23309人,金额总计1096万元;累计帮扶870名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持续保持动态为零;对19户农村救助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共办理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41件。
此外,我市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及时对低保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等进行了动态调整。从7月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原月人均770元提高至800元;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特困对象供养标准,调整后全市城市供养标准达1690元/人/月、农村供养标准达1040元/人/月。截至10月,已为16439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发放保障资金1.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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