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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投入1200余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参保

2024-07-21 16:40:08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付向娟 记者 杨晓莉)“我家每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都是政府‘买单’,今年在南京医院看病,花了医疗费14.2万元,经医保报销10.3万元,医疗救助又兜底了2.7万元,自己承担了1.2万元,党的政策真的好……”日前,低收入困难群众张大爷出院在家休养,其家人逢人便夸党的好政策。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已投入近1204万元全额资助23151名困难群众参保,困难群众参保率达100%。

医疗救助解民忧,困难群众有“医靠”。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上的重要作用,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我市范围内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均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资助。2024年度,我市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530元/人(含长期护理保险),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300元/人(含长期护理保险),同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政府补助720元/人。

为推动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市医保与市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政策衔接,建立起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夯实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做好信息比对录入,确保资助参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此外,市医保部门还全力优化服务,实行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高邮市域内住院治疗,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先看病后付费,出院时只须交纳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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