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高邮APP
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网络辟谣
首页
  • 今日高邮APP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综合新闻
非法捕捞水产品160斤 3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2024-07-23 18:34:45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邮公宣 记者 南笙)近日,市公安局蝶园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查获河虾、昂刺鱼等水产品共160斤左右,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并扣押相关禁用渔具。

经查, 3名犯罪嫌疑人系从事水产养殖人员,为了多赚钱,他们在明知高邮湖禁渔期的情况下仍多次使用地笼网进行捕捞。经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管支队鉴定,3人使用的地笼网属于禁用渔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目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措施。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23©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00011    苏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