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5 17:21:01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朱婷婷 缪鑫 记者 东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报到初期,蒋某某对自身行为并未产生悔意,不服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后经社矫机构对其进行长期网络安全专项教育,蒋某某逐步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的损害。
为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墙”,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围绕建设清朗网络空间目标,通过线上专栏推送学习课程,线下开展“一对一”教育,普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知识和网络欺凌、不良信息、隐私泄露等网络风险的危害性及防范措施,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奠定良好基础;建立“市、镇、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打造“半小时服务圈”,实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应援尽援”,据统计,今年以来,累计办理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援助50余件。
同时,司法部门还协同检察院、教体局,共同举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模拟法庭活动,将未成年人阶段易发高发的帮信犯罪作为庭审案例,提升全市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各乡镇司法所联合教体、公安、法院等部门,推出“全民阅读·护苗行动”主题宣传、“大手牵小手”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普法同题共答等活动,推动未成年人走下屏幕,触摸现实世界。经教体局跟踪反馈,全市中小学生日均上网时间较活动前减少2小时,网络沉迷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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