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6 00:00:00 作者:副市长 王东升 来源:今日高邮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已从7 月1 日起正式施行。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对进一步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追赶式发展提供必要的安全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认真贯彻《条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按照《条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履行安全职责。从现在起,要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订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条例》。既要注重学习原文,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又要把《条例》的主要精神、基本内容宣传到每一个单位、基层 班组和职工,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监管力度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要从以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变为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增强依法监管能力。要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格特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许可证监督和特种人员的从业资质。建立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建立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同时,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大对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事故,坚决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经整改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三、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险化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及非煤矿山企业要尊重科学,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程序。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对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重点或关键岗位要落实安全责任负责人。要针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培训。对广大一线操作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抓实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的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降低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 ,继续抓好危险化品、道路交通安全、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地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你、我、他,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只能靠大家。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拼搏,为打造平安高邮,建设最安全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