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吃官司
2006-10-19 00:00:00 作者:孙龙英 来源:今日高邮
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市民王某,日前被市人民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
王某曾在中国农业银行某分理处办理了金穗信用卡,从2000年11月3日到2000年12月2日,王某共透支人民币10041.82元,截至2006年9月25日,本息共计人民币20794.84元。发卡行分别于2002年9月、2007年7月、2005年10月、2006年2月通过上门送达或寄挂号信的方式进行书面催收,但王某仍未归还。无奈,发卡行向司法机关求助。市检察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和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资金,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市检察院已将此案移送到市人民法院,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