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5 00:00:00 作者:明宝 魏琦 来源:今日高邮
泗阳县葛集镇驾驶员刘某视路中施工路段禁止通行的警示为儿戏强行驶入,加上天黑,结果撞上施工场地土堆,致搭乘该车的乘员胡某后脑着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现已因交通肇事被高邮警方刑事拘留。
1月22日22时40分许,在本市打工的刘某驾驶苏NLP9XX二轮摩托车载好友由北向南行驶至禁止机动车驶入的路段237省道(淮江公路)与运河路交叉路口南50米处,撞上施工场地土堆,致乘员胡某死亡。
在此,警方提醒: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