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6 00:00:00 作者:汤兰英 袁慧 来源:今日高邮
5月31日下午,市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消费者沈某获赔3200元。
5月22日,沈某在本村小商店购买一箱价值25元的啤酒。25日晚,沈某取出一瓶啤酒准备吃晚饭时,酒瓶突然发生爆炸,沈某左脚被炸伤。因伤脚血管大量流血不止,镇医院为沈某简易包扎后转送市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沈某为左内踝血管损伤,需治疗休息一个月。事故发生后,啤酒生产厂家及时派员察看现场,并表示同意承担医疗费。因时值农村夏收季节,沈某要求厂方须一并承担其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厂方就赔偿金额提出异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沈某家人于5月29日投诉至市消协。经市消协调查、调解后,厂方最终同意给予受害人沈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一次性补偿3200元。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瓶装啤酒是一种有一定气压的饮品,无论是运输还是使用,都存在一定危险,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选择酒质好、酒瓶合格(国家规定的“B”瓶)、售后服务好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