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3 00:00:00 作者:李长顺 文武 来源:今日高邮
11日晚上8点40分,市环卫执法人员李明华正常巡查至通湖路公园北大门时,发现一中年男子所骑的三轮车上除了装泔水的黑色塑料桶外,还混装一只蓝色轮式垃圾桶,便上前询问。该男子不以为然地说:“我看这垃圾桶不错,拿回去装泔水。”李明华当场指出其错误行为,并拨打了110。不久后,珠湖派出所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了解。经查,男子姓黄,龙虬镇农民,进城倒泔水时,看到中山路与通湖路交叉口高邮照相馆北侧的蓝色轮式垃圾桶不错,便顺手牵羊,将垃圾桶搬至车上,不料途中被环卫执法人员查获。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黄某的行为已触犯相关条例,应承担法律责任和罚款。
市环卫部门吁请广大市民共同维护新环卫设施,发现不法行为要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