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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促销 别再玩“噱头”

2011-10-14 00:00:00    作者: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十一”黄金周已过,商家各种花样的促销活动也纷纷退场。但纵观节日期间商家的各类促销活动,可谓“花样频出”、“五花八门”、“花里胡哨”、“噱头十足”。这里不妨回放几个镜头供读者“明鉴”。

镜头一:打折后反比原来贵

“十一”期间,一位朋友邀记者陪他去商场买双皮鞋,记者两个月前曾在某商场买过一双皮鞋,便自当导购员,把他介绍到该商场。走近皮鞋柜,“3折”促销确实令人心动。可再问一问记者曾经买过的同款同品牌皮鞋的价格,打了“3折”还卖310元,而原来只卖280元。记者当场向销售人员提出是不是价格搞错了,销售员却不耐烦地说:“真搞笑,又不是卖给你一个人,老板定的价,随行就市!”她的一番话把我们弄得哭笑不得,“打折反而比原来贵”!

镜头二:“买就送”,“羊毛出在羊身上”

“十一”黄金周期间,城区众多商家打出“买就送”的旗号来招揽顾客,很多消费者以为得到了促销的实惠。比如,你买一套西服1500元,商家再送你500元购物券,这500元购物券可在本店内购买物品。从表象上看,消费者像是占了很大的便宜,但后经内行人士透露,“买就送”,纯粹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位内行人士说,商家促销时不可能在原有折扣价上再打折,多数是选择在吊牌标价基础上打折,而吊牌标价一般比较高。比如,一件上装800元,前期5.5折售价为440元,节日期间推出“买就送”等促销活动后,商家会把价格恢复到吊牌原价800元的基础上再实行“买就送”,其实消费者一点实惠没得到。

镜头三:“买房送平方”,送的部分没产权

在2011秋季房交会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亮出促销“底牌”,其中“买房送平方”确实让人心动,因为现在房价一平方米最低也要5000元,有的开发企业抛出“买一百平方送5平方米至8平方米的大礼,消费者将可获得2.5万至4万元的实惠。记者也被这种“大礼”所吸引,便以购房者的身份上前询问售楼小姐,“买房送平方”怎么解释?售楼小姐说:“比如你选中112平方米的房,我们会给你一套117平方米的房,但房产证上的面积标注只有112平方米!”记者反问道:“既然送了5平方米,那么房产证上为什么不可以标注117平方米呢?”售楼小姐愣了一会儿说:“按实际标注不好操作!”记者又反问道:“有什么不好操作的?”这时售楼小姐无语了。记者又追问道:“你向顾客推介的都是面积固定的房型,设计、建筑已经完成,另外送给顾客5平方米的面积从何而来?”听到记者这样问她,她故意转身去接电话了。

镜头四:“三万抵四万”,最后价格谁说了算

黄金周期间,有些开发企业在未取得房屋预销售证的情况下,竟然大肆宣传“贵宾卡”销售,只要交三万元买一张“贵宾卡”,到楼盘开盘时,这三万元可抵四万元用。其实国家相关部门已明确规定,楼盘在未取得销售资格前,任何以“贵宾卡”、“诚意金”、“会员卡”等形式收取消费者购房预付款的行为,都属违规行为,并明令禁止。再则,现在交三万元,到楼盘开盘时,这三万元真的能抵四万元用吗?业内人士解密道:三万抵四万,理论上成立,但到楼盘开盘时,价格则由开发商说了算,再同其他类型楼盘相比,四万也许就是抵三万用,消费者根本没有得到优惠。有时,有的开发企业对所谓“贵宾卡”用户,采用限幢购买,即“三万抵四万”的持卡者,只能购买开发商指定的某幢或某区域的房子。到时“贵宾”不“贵”,要想退款还要费一番口舌,有的甚至只有硬着头皮去买他的房子。

社会呼吁:加大监管力度  营造诚信消费环境

一位在某商场干了10多年的店长,用“既爱又恨”来形容商家促销活动:它一方面带来了丰富客流量和较高的营业额,另一方面也使商家的品牌形象大打折扣,同时消费者投诉也多。

许多消费者认为,眼花缭乱的促销使前后售价变来变去,其实折来折去价格大差不差,不如就来个明码标价。扬州科技学院高邮学院的吴老师说,优惠促销是吸引消费者的一种形式,也是市场营销一种常用方式,但商家应该把促销活动建立在真正让利消费者的基础上,而不是商家玩转“噱头”,否则就会失去消费者,最终失去市场。

业内人士强烈呼吁,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为消费者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不能视而不见,任其发展,而应该严厉打击,严加处罚,同时应该向消费者给予消费警示提醒,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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