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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沙辨正

2013-04-16 00:00:00    作者:陈友兴    来源:今日高邮

一、误读的高沙

苏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三,收入了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一文。文氏在文中回顾了出使元军被扣留、逃出后历尽艰险、多次濒临死亡的经过。其自高邮东行的历程摘录如下:

至高邮,制府檄下,几以捕系死;行城子河,出入乱尸中,舟与哨相后先,几邂逅死;至海陵,如高沙,常恐无辜死;道海安、如皋,凡三百里,北与寇往来其间,无日而非可死;至通州几以不纳死。

依据上述文字记载,文天祥出高邮,至海陵(泰州),途经海安、如皋,到达陆路终点通州(南通),其行进路线十分清晰。文中所列诸多地名,隶属于其时的淮南东路,对应于今天的扬州、泰州和南通地区。惟“高沙”一地,史载不详,并由此引发了一些不同的说法。

《语文》必修三,在《指南录后序》注释城子河时,称其,“在今江苏高邮东南,下文的高沙在高邮西南。”

陆精康先生在《[至海陵,如高沙,常恐无辜死]辨正》一文中指出:“文天祥笔下之‘高沙’乃高邮另一名称。”并根据文天祥的诗句,“路边邂逅卖柴人,为说高沙可问津”,推测高沙“恐为乡言俚语,文天祥入乡随俗,笔下遂称‘高邮’作‘高沙’了。”

前辈学者吴海发先生则另有见解,在《试释“至海陵,如高沙,常恐无辜死”》一文中,就此作了较为详尽的阐述:“我查过《嘉庆一统志》第九十七卷记载着:‘高沙馆在高邮州西南’ 。高沙馆简称高沙,是个城镇,那时的高邮县府就设在高沙馆镇上,这里有护城河,有城门,有城墙。文天祥《指南后录·发高邮》诗中写道: ‘初出高沙门,轻舫绕城楼’。高沙、高邮同指一地,不过,高沙是座古镇、名镇,且是县府所在地,所以文天祥到高邮去,就称到高沙去了。”

笔者以为,教材的注释,以及陆、吴两位先生对高沙的解读存有讹误,有必要加以厘清。

二、高沙是高邮的郡名

《文山集》卷十八出现高沙地名16次,高邮11次;十九卷高沙2次,高邮2次。高沙与高邮的密集出现与对应,实际上反映了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因此,弄清高邮在宋代的建置与沿革,高沙的解读,应该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宋史·地理四》载,“高邮军……开宝四年(971年),以扬州高邮县为军。熙宁五年(1072年),废为县,隶扬州。元元年(1086年),复为军。建炎四年,升承州,割泰州兴化县来属;置镇抚使。绍兴五年(1135年),废为县,复隶扬州,以知县兼军使。三十一年(1161年),复为军,仍以兴化来属。”

两宋320年,除去熙、丰间14年,绍兴间26年,高邮为军、为州凡280年。《舆地纪胜》卷第四十三,淮南东路,称“高邮军,同下州,高沙郡。”自秦代推行郡县制,之后历代皆有郡一级建置,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宋代的郡级单位称府、称州、称军、称监,凡四种。赵宋虽未实行过郡制,但每州(府、军、监)却又赋予一个郡名。

上文所列的高沙,实际上就是高邮军的郡名。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九《元史不谙地理》条说:“宋志每州之下又有郡名,此沿《九域志》之文,不过为王公等封爵之用,大约袭唐之旧。而五代以后增设者,旧未有郡名,政和修《九域志》,又复加之。此有司文具,尤无当于地理沿革之数者也” 。将郡名的由来与用处说得很清楚。《宋史·职官志》载,宋代列“爵一十二: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其中有郡王、郡公二级,“宗室近亲承袭,特旨者,封郡王;余宗室近亲并封郡公”。中国古代,宗室的繁衍速度是惊人的,要不了几代,往往会形成一个庞大的望族。每个宗室成员在其一生之中,也不是只得一次封爵。以北宋极盛的宣和四年(1122)而论,“天下分路二十六,京府四,府三十,州二百五十四,监六十三”,计351个郡级建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每州之下不附郡名,众多且不断增长的郡王、郡公的封号就无从可加。所以,宋代的郡名,与其说是地理问题,不如说是官制问题。

正如钱氏所言,郡名所取皆为旧称,尤其是唐代的旧称。如扬州曰广陵郡,泰州曰海陵郡。前面引文中“至海陵”,即是指泰州的郡名。如果是新设的州(府、军、监),朝廷还要赐一个郡名。《宋史》地理四载:“真州,望,军事。本上州。……政和七年(1117),赐郡名曰仪真。”“通州,中,军事。政和七年,赐郡名曰静海。”高邮唐代为县,其高沙郡名,亦当属于赐名之列。

三、高邮何时称高沙

高邮何时得高沙郡名,史无明载。《宋史·地理志》中明确记载新赐或改赐郡名的共26处,皆在徽宗朝,崇宁、大观各一,其余皆在政和与宣和年间。高邮之称高沙,却不在此列。

米芾(1051-1107),北宋书法家、画家,善诗。查《宝晋英光集》,卷四录其《高邮即事二首》:

其一

高沙风快走苍云,小艇供鲈摘紫莼。

野泊终朝爱清景,不辜闲禄太平身。

其二

华胥台上欲临风,万籁无声雾郁空。

南北二龙乘障起,威音烂色正争雄。

这是已知最早称高邮为高沙的文字。《宝晋英光集》卷七《露筋之碑》:“绍圣元年(1094)十月,中岳外史米芾东归,道过其下,刻石赞曰。”云云。

《方舆胜览》卷四六,《高邮军》祠庙:“露筋庙,去城三十里。旧传有女子夜过此,天阴蚊盛,有耕夫田舍在焉。其嫂止宿,女曰:‘吾宁处死,不可失节。’遂以蚊死,其筋见焉。”

高邮军,宋属淮南东路,沿运河自汴京下江南,高邮为必经之地。如诗文所述,米元章途经高邮,并曾驻足郡圃华胥亭,《高邮即事二首》即为此间所作。诗云“小艇供鲈摘紫莼”,时在秋日;言“不辜闲禄太平身”,则时奉祠为闲职。这与《露筋之碑》的文字记录极为契合一致。米氏的诗文与碑文,实为一旅之程上的先后之作,即《高邮即事二首》亦当作于哲宗绍圣元年十月。

又,周行已《浮集》卷七,《寿昌县君胡氏墓志铭》:“崇宁元年(1102年)……(夫人)享年五十有七。……女子三人,长适晋陵胡睿,次适高沙李材,次许嫁姑苏徐孝广。”这段记述高沙的文字,虽然其反映的时序在后,但却是确证,可与米芾诗之 “高沙”互证。考虑到引文对于实名的相对滞后,特别是参照元章诗文的记载,可以作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即高沙郡的得名当在徽宗朝之前。

北宋时期的高邮,交通便利,经济文化繁荣。诸多的文人学士关注高邮,流连驻足高邮,留下了不少的诗词文章。笔者对此进行了疏理,以高邮为词源,检索在相关文集出现的频次。概略统计如下:

王禹《小畜集》4;范仲淹《范文正集》2;欧阳修《文忠集》14;王安石《临川文集》15。这些文集,只言高邮,不言高沙。而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文天祥的《文山集》,高邮出现19次,高沙出现19次。合乎情理的解释就是,这些北宋中前期名家之不言高沙,是因为无高沙可言。所以,如果不能举出有力的反证,可以认为,熙宁五年废军以前,高邮是没有高沙郡名的。

如果排除神宗后期的县制14年,高沙郡的得名只能是高邮复军的英宗时期。如前所述,元年间的可能性最大。

令人困惑的是,苏轼及其门下四学士,皆是英宗朝的当世之人。但在他们的文集中,却没有留下关于高沙的文字。个中的缘由,尚望方家指教。

四、高沙辨正

教材谓高沙在高邮西南。《舆地纪胜》卷四十三,“高沙馆,即国信监司之行衙。”宋代行衙为大吏出行在外的办公处所,各路转运使、转运副使、转运判官与提点刑狱、提举常平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责。高沙馆即是位于高沙郡城,也即高邮城区的行衙。雍正《高邮州志》卷二,古迹,“高沙馆,在州治西南。郡名高沙,以此,今废。”很清楚,高沙馆在高邮城内,位于城区的西南部,不能笼统地说成是高邮西南。教材的写法流于两可,容易引起歧义。

陆精康先生认为高沙乃高邮另一名称,这是符合实际的。但推测高沙“恐为乡言俚语”,就大不对了。国家规制,皇帝钦赐,再正式再正规不过的名称,不能轻言其为“乡言俚语” 。

吴海发先生对高沙的理解,显然受到了《嘉庆一统志》的干扰。《嘉庆一统志》称“高沙馆在高邮州西南”,比照雍正《高邮州志》“高沙馆,在州治西南”,其文意的差别是显见的 。两宋时期,高邮不存在一个叫做高沙馆镇的古镇、名镇,也不存在高邮军城之外的高邮县城。

应该是吴先生失察、失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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