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4 00:00:00 作者:吴 忠 来源:今日高邮
我在一中上高中的时候,学校还没有宿舍,更谈不上学生公寓,乡下来的学生一律在学校附近自己找住处。那时学生租房跟现在学生租房完全不是一个概念。现在是家长租房给孩子烧饭,家长就相当于保姆或陪读,孩子都被培养成了公子或小姐。那时我们自己找房,跟主家谈交易,其它不利条件都可以克服,租金必须谈到每人每月5元钱以下,谈拢的结果当然是多个人合住一间屋子。我们同一个班来自不同乡镇的六个人,住在一间十几平米的屋子里,床挨着床,之间就只有个转身的地方。家长从头至尾也不管孩子,那时上了高中,学生就已经被完全当做大人看待了。
我们一日三餐都在学校食堂。在学校食堂吃饭有个共性,吃起来很饱,可饿起来很快。烧的菜汤什么的,表面上浮了一层油,但吃起来满不是那么回事。后来听说,食用油是等菜烧好后浇上去的,所以看上去油晃晃的,其实放得很少。我们肚子饿是常态,特别是晚自习时间长,晚上十一点多回到住处,肚子通常饿得咕咕叫。
一天,又是晚自习下,我的邻床薛同学,真是亏他想得出来的,他把家里带来的米(还没来得及到食堂换饭票)抓了几把,放在吃饭的瓷盆里淘干净,然后一点点灌进一只装有热水的茶瓶,再塞紧塞子。半小时后,他打开瓶塞,哇,刚才进去的米居然变成了黏稠的粥!这是个重大的发现,对于我们的价值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我们风卷残云,不一会儿就吃完了,还有一点点留在瓶底掏不出来,就把茶瓶口向下倒置,不到颗粒归肚不罢休。农村来的孩子,到商店里买饼干之类干粮的钱没有,但米当时不值钱,还是不缺的。自从薛同学这个重大发现后,晚自习下我们就不再饿着肚子睡觉了。
这种方法不知道还能不能叫作煮粥,因为事实上并不是用火煮熟的(请原谅我还是这样叫,是因为想不出更好的叫法),确切地说,是米在七八十度左右的热水里涨烂,被煮成了七八成熟。我们吃的时候还有米腥味,但谁也没觉得难吃,反而觉得很香,正应了那句“饥饿才是最好吃的”老话。我们用茶瓶煮粥的方法在不断地改进,董同学说,应该用刚从老虎灶充来的开水煮,那样会更熟些。后来杨同学说,不如先放好米,然后直接到老虎灶充。再后来金同学说,要在晚自习之前先煮下去,这样时间长会好吃些,而且晚自习一下就可以吃了。再再后来钱同学说,用一个瓶不如用两个瓶。
我们规定,六个人轮流值日,正好一星期六个晚上(星期六回家),每人一天。一段时间下来,感觉金同学做的粥最好,黏,香。说是每人值日一天,渐渐地成了金同学包场,我们打趣金同学,说“巧为拙者奴”,谁让你做得好呢?金同学说,你们懒人说懒话,我明天起也做生的给你们吃。说归说,金同学还是每天忙得乐颠颠的,当然,我们也没吃到生的。
我们六个人住在一起总共三年,茶瓶煮粥也吃了近三年,我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连性格上都变得趋同。有时候我们会说,“苟富贵,无相忘”。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子女都上了高中,想想真是弹指一挥间。我们天各一方,在不同行业里打拼,过时过节,相互打打电话,发发信息,互相给对方美好的祝愿。有时谈起当年煮粥的事,都会哈哈大笑,似乎又闻到了当年的粥香。我们谁也没有升官发财,日子过得平平淡淡,但都过得认认真真,这也许是由我们趋同相近的性格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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