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4 00:00:00 作者:姚正安 来源:今日高邮
四川大地震虽然已经过去数日,但有两个教师一直没有离开媒体和公众的视野。
一个是用身体护卫四个学生而殉职的谭千秋;一个是置学生生死于不顾而自个儿逃命的范美忠。
从巴蜀大地到湘江两岸,人们谈起谭千秋的英雄事迹,无论熟悉与否,无不表示赞叹,无不泪如泉涌。
从中国老百姓到外国媒体,一旦谈论起范美忠的临震脱逃,无论其国其地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做出如何安排,无不谴责,无不唾弃万分。
谭千秋与范美忠身上存在着太多的相同和不同。
他们都出自名校,前者毕业于湖南大学,后者毕业于北京大学;他们都是中学教师;他们都为人子人父。也许还有一点相同,即他们在地震中的行动都出于本能。
让我感兴趣、也激起我思考的,是从他们两者诸多因素的比较中得出的不同。
谭千秋是湖南人,范美忠是土生土长的四川娃。谭千秋是毕业时主动要求支援西部建设而在四川工作了二十七年,范美忠是几度漂泊最后落叶归根到家乡。大震到来时,谭千秋用身体牢牢地护住四个学生,自己却被掉落的楼板击中后脑壳,永远地离开了他无比热爱的岗位,无比热爱的世界,没有留下一言半语;范美忠一见课桌摇晃拔腿就跑,且第一个来到操场,至今戴着“范跑跑”的桂冠,用他那如簧之舌,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但似乎是越描越黑。
不同行为,其留给世界的影响必然也是不同的。当谭千秋的妻子来到丈夫母校的时候,万千校友一个个手捧蜡烛,以泪洗面,高喊“千秋学长,我们的骄傲”、“千秋学长,湖大的骄傲”,这是对谭千秋行为的最高褒奖。谭千秋会如同他的名字一样,烛照千秋。
范美忠的所为,如同教育部发言人所说,“人不一定崇高,但不能无耻”。就请听听范美忠面对他的学生大言不惭地预报些什么,“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请看看他在他的博文中写了些什么,“我只会救我的女儿,连我的老母亲我都不会去救的”。范美忠的所言所行正与他的名字相反,是既不美也不忠的。但他生活在农村的父母当初是多么想自己的儿子长大成人后“美且忠”啊。
范美忠说自己一溜烟跑了是出于人的求生本能,说得是不错的,一个婴儿在烟头面前尚且知道缩回手指,何况是最高学府毕业的才子呢。谭千秋用身体遮掩学生可能也是出于本能,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是来不及思考什么的。同样是本能,但折射的却是不同的职业道德。坊间常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是学生对教师的尊重,也是对教师的希望,教师应该像父亲一样的关爱学生,人世间又有几个父亲见子女临死不救呢,范美忠不是说“只救女儿,连母亲都不会救”吗?看上去范美忠还懂得为父之道,其实缺乏为人之道,更缺乏为师之道。
我以为,范美忠不仅做不好教师,也断然做不好其他任何工作,因为他缺乏最起码的责任心。试问,有哪一个家长敢将子女交给这样一个教师,又有哪一位领导敢把工作交给这样一个下属去做呢。你说凭你的力量救不了学生,但招呼一声,组织一下总可以吧,但是你没有,你只是一溜烟地抱头鼠窜了。可以这样说,一个人离开承担责任的勇气和行为,不配做教师,也不配做其他工作。
但是,范美忠之跑跑也不是一点积极的意义没有。范美忠以其道德的卑下反衬了谭千秋品德的高尚,让为人师者更加懂得孰优孰劣,而“择善者从之”。而且,最近了解到,正因为范美忠未尽教师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之责任,推进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订完善,在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加入了“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等相关内容。
制度规范实践的发展,实践又往往促进制度的不断完善。记得2003年因为孙志刚一案的发生,促成了遣送制度的废除,而建立了救助制度。2005年又因为余祥林一案的发生,推进了司法制度的改革,重案审核和死刑复核制度由此建立。
由此观之,范美忠之跑跑也不完全是一件坏事情,他从反面给人以启发,给人以思考。
从社会对谭千秋和范美忠的种种评价里,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不要求每个成员都像谭千秋那样伟大,但决不允许如范美忠那样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