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2 00:00:00 作者:袁玉华 来源:今日高邮
随着数码相机的普及,喜欢摄影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也对摄影人行为规范提出了较高要求。摄影人当思考如何与被拍摄人建立起友好的关系以及对他人的尊重,对那些被摄者来说,我们带给他们的是友谊而不是伤害;在拍摄自然原生态景观时,尤其要注意环境保护与公共利益等方面问题。
我是一个涉足摄影时间不长的摄影爱好者,在一次次外出采风的过程中,每每在拍摄人文景观时,那一张张朴实灿烂的笑脸深深地打动了我。在福建霞浦杨家溪榕树公园,拍摄到当地村民三口之家在老槐树下开心的场景;在南京高淳茶场拍摄的山东采茶大妈,为得到我为她拍摄的照片,立即打电话给她女儿要QQ号码。在宜兴陶瓷厂拍摄生产线上的女工等等。当我拍摄他们的时候,双方都非常愉快,拍摄结束后,他们提出能否把拍好的照片给他们,每次我都会爽快地答应,主动把联系方式或者QQ号留下,回来后赶紧做的事就是快速把照片帮人家传(寄)过去。我觉得我们摄影人千万不能耍“大仙”一说了之,把承诺人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我在拍摄的过程中,兑现了我对人家的承诺,我想这也是作为一个摄影人应该具备的品格。
在我身边的例子也很多,如影友薛老师,在建筑工地上拍的工人影像,回来后自已花钱扩洗数张照片送到工地,每人一张,让工人们非常感动,后来他们把摄影人当弟兄看待;前年,来自吉林长白山的影友老师们到高邮采风拍摄,在高邮湖区拍摄了帆船及渔民捕鱼场景后,通过我把渔民联系地点给他们,将照片直接邮寄送达渔民手中。
还有一件事,让我受益终生,至今难忘怀。
2011年11月4日,我与高邮市摄影家协会张主席,以及其他几位影友一起去浙江丽水参加国际摄影大展活动。在这座美丽的古城,淳朴的民风、秀丽的风景,让我为之深深眷恋,而最让我感动和记忆的是这里的摄影人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
我们一行于当日晚上十一点多到达丽水的云和县,暂住在县城的一家宾馆。第二天早上五点半出发,去摄影创作基地石塘镇小顺村瓯江边拍摄帆影。到达目的地,天刚蒙蒙亮。天空下着绵绵细雨,所有的帆船整齐地停靠在江边。当时,仅有几位影友在那里拍摄。在拍摄的过程中,雨总是下个不停,我们在江边拍了一会,就匆匆地离开了。开车回到原来的宾馆吃早餐,大家商量下一站准备到云和拍摄梯田。出发前,我突然想起早晨匆忙中将宾馆窗帘上系的布带子一起放到摄影包里了,现在我们离开宾馆理应归还人家。当我到车后备箱去拿摄影包时,才发现我的包不在箱内,忙碌中将摄影包丢在瓯江路边的停车长廊上了。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焦急万分。此刻,离拍摄地已有一个多小时,我们迅速调转车头去寻找。当时在车上的我心情非常沮丧,认为不会找到了。同行的影友们一路上不停地安慰我说:“你好心有好报,若不是想起要还宾馆的布带子,就不会发现摄影包不在车后备箱。否则,我们再去下一个拍摄点,间隔时间就会有几个小时,那结果还不知怎样呢!”还有的说:“只要那些摄影人还在那里,摄影包一定会有的!”车子迅速地开了半个小时终于到了,雨也停了,看到有人有车在,心里也踏实些,但靠近长廊,包不在那里。我快速下车,脚刚一落地,就见远处那位摄影领队李老师笑容满面地向我们车走过来,他知道了我们的来意,立即从他的车里把包拿给了我。当时我非常激动,失而复得的心情,让我喜悦不已。
通过以上这些事例,更让我坚信“诚信”不仅是社会公德,而且也是任何一个摄影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