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6 00:00:00 作者:杨早 来源:今日高邮
——评徐晓思《外公》
徐晓思的中篇小说《外公》(载《钟山》2013年第6期),可以被称为一篇“散文化小说”,它的副题是“谨献给外公百年诞辰”,通篇如大运河的流水,平缓,顺畅,用浮世绘式的笔法写乡俗,写旧事(让人想起汪曾祺的《大淖记事》),絮絮叨叨地讲述一个长辈的生平,却如中国画里的皴染法,烟雨山水,渐次成形。
外公声名大,虽然据说是清代大将军年 尧的后代,但祖上传下的规矩“后代少读书,不为官,不行伍”,等待他的人生本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修地球种粮食为生”,然而“时局改变了外公意愿”,他于1938年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走上了为更多人办事的路”。
所谓“为更多人办事的路”,即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参加革命,并没有让外公当上多大的官,抗战时他是区公所书记,1960年是两个村的支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曾被抽调到县农村工作组,一辈子并未离开自己生长的高邮乡村,然而外公的身份已经不再是一介乡民,他在农村生活中,扮演的是公共权力符号的角色,这也成为“我”对外公爱、恨、敬、畏各种情感的来源。
外公堪称一位好领导,在地方上德高望重,数得上的政绩有留下的“一条水泥路”、“一千八百亩森林”,很多年后还有人记得。外公坚持原则,但又并非不讲人情,李大安急于立功误杀儿童,武大夯说怪话几乎被打成现行反革命,瘌老五破坏军婚……这些人都被外公保下来了,“我们都赞成外公,狠,有量气,有本事”,“我们”不是“我”,可以看作一种公共舆情,足见外公作为公权力符号,风评不差。
然而具体到“我”对外公的情感,却要复杂得多。母亲(她是外公的远房侄女,被外公收养)大跃进时被外公从上海姑奶奶家叫了回来,意思是参加农村建设,但到了粮食紧张的1960年,母亲卧床不起,由“我”去队里打大锅粥,却遭到外公的拒绝,还说:“叫人把她抬来,懒病,不劳动还想吃粥?”母亲一气病亡。“我”从此记下了外公的仇。这里作者给了外公的行为一个解释:“立党为公,铁面无私,心愈来愈红,红到骨髓里.”也就是说,外公打破了“私”的束缚,越是家人,要求越严,“党性大于人性”。
或许是为了对照,作者详细地写了“父亲”的形象。在“我”看来,父亲忙完公事忙私事,是公私兼顾的好当家。但是“外公和我父亲的立场不同,格局不一样”。因此在外公看来,父亲是消极分子、反面教材。在外公的指使与纵容下,两位舅舅把自己至亲家彻底查抄砸毁,从吹鼓手家伙到“功夫老爷”再到菜园、花生、山羊、鸭子。在写捉鸭子时,作者使用了童年视角的叙述,十分动人:
“几只鸭子扎猛子、在水上飞,没命乱折腾……想朝我面前逃,感觉它们在喊我:生根——救救我们吧!生根——坏人抓我们啦!我们要没命啦!生根——快救救我们哪——我们以后一定听话,一定多生大蛋给你啊……我心里直抖,求他们放过它们,但没有一个人心软……我读到《边城》里端午捉鸭子情节时,仇恨就会发芽,以及看到电视里西班牙斗牛场面,就希望牛把那个斗牛士角死!”
《外公》通篇叙事语调平淡,时时还有诙谐的光芒闪现,但这一段相当淋漓尽致地说明了“我”因外公等人的作为感受到的痛苦与仇恨。更不用说在外公认定“我”下田照长鱼,有损秧苗成长,打得“我”耳膜破裂发炎,“当时我对外公充满了仇恨,胸中有一团火老在燃烧,很不好受……”纵然认知到外公的动机是大公无私,这种仇恨也是无法消泯的。
然而,随着“我”的成长,越来越多地了解到外公的历史与秘密,他对外公的情感也在发生着变化。人性是复杂的,纵然外公党性再强,他也不可能在漫长的人生中仅仅是一个符号,他的个人情感也会在特定的时候击溃他的理智,比如他为报恩放走了身为还乡团长的表弟杨一龙,还在妻子去世后当上了杨一龙老婆的情人。在杨一龙老婆大老肥随回乡探亲的杨一龙离开后,外公伤心欲绝,陷入了无依无靠的孤家寡人境地。于是“我”对于外公的仇恨慢慢融化,最终借梦见已逝母亲而“要彻底原谅外公”,因为“他已不是以前那个外公了”。
2013年“平民写史”成为热潮,《外公》也可以视为此中一分子。但平民写史能否获得传播,引起共鸣,不能只在于如实地记录某人的生平,而是需要个人史与大历史融合无间,从个人身上可以折射出时代的反光。从这个意义上,《外公》选择了这位长辈,无论小说情节是否完全属实,外公这个形象获得了它自身的隐喻意义:外公是从乡土社会中生长出的人物,随着“革命”对他的改造,他对“革命”的皈依,他获得了“革命”赋予他的权力,同时也将乡土社会的伦常私情做了献祭。外公与大老肥情投意合,却因政治身份悬殊不能合法同居,他对女儿、女婿的残忍,对于三个儿子的言传身教,包括对读书的鄙视,最终引向了他的孤独终老,纵然他为乡里的公共事务颇有贡献,变化的时代不需要他,也不会再惦记他。在丧失了亲人的关怀与赡养之后,外公只能寄身土窑,死后还要被老鼠啮掉三个指头。
外公的晚年也有静好的时光,父亲曾经接纳过他,在别人眼里这甚至是个奇迹,两个人生理念不同的人,每日一起捕鱼,一起烧吃,“活得真开心”。父亲死后,外公又去帮老渔翁麻修贵(又是一个搞资本主义的!)的忙,此时的外公,身上只剩下了生存的基本欲求:吃,住,活着。作者借用了鲁迅《祝福》里的形象,来说明外公从公权力符号到一个风烛残年的“穷人”的身份转换:
“他拄着一个竹杖远远地走来,一看像个祥林嫂,只是外公是男的,他不需要改嫁,他不相信有鬼,他是唯物主义,不需要捐门槛,他的儿子们都健在,活得好好的,没有被狼叼走,但有可能变成狼,或是长成狼心狗肺了。再一看外公像个我们想象中的鲁四老爷,但失却鲁四老爷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只是依稀看到当年他当区公所书记的老骨子。”
外公的一生算是平凡,但又奇特,因为他历经政治风云,始终在“公”与“私”之间进退失据,说他大公无私,他又总有难与人言的私心,说他不乏温情,他又虔诚奉行革命教条。在外公得势的时候,他唯一会去求那个搞资本主义的女婿(即“我父亲”)的地方,是他需要向领导送礼,要女婿搞一根“黄烟子鸡巴”。这个细节充满反讽意味,因为既不符合外公的党性(走后门送礼),又用一种世俗化的方式使外公蔑视的女婿成为了被求恳的对象。而在小说的末尾,儿子媳妇翻遍外公去世前栖身的窑洞,却只能找到“一根枯黄的剔牙缝的黄烟子鸡巴”,更是将这种反讽推向了高潮,它让人想起鲁迅的另一篇小说《在酒楼上》吕纬甫的哀叹,却是在另一种意义层面呈现出来,那是一个农民一生升降周转,最终对乡土的回归:
“我在少年时,看见蜂子或蝇子停在一个地方,给什么来一吓,即刻飞去了,但是飞了一个小圈子,便又回来停在原地点,便以为这实在很可笑,也可怜。可不料现在我自己也飞回来了,不过绕了一点小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