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2 00:00:00 作者:韦志宝 来源:今日高邮
这些天闲着没事,顺便将书房整理一下,说是书房,其实书并不多,有自己喜欢的,也有自己不感兴趣但确实需要运用的或借鉴的,我将其进行了分类,杂志类:《民国春秋》、《大众电影》、《青年文摘》、《读者文摘》(后来改为“读者”),名著类:“四大名著”以及巴金、矛盾、沈从文、贾平凹等名人作品集,理论类:毛泽东选集1-5卷、江泽民文选1-3卷、《半月谈》、《求是》、《领导文萃》,业务类:《农村电工》、《农村电气化》《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农电管理》、《江苏安全生产》、《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农电管理制度汇编》、扬州和高邮的年鉴。与书相比,信件还真的不少,可以说来自五湖四海、大江南北。
30年前,人们交往多数采用来信的方式,就象现在的电话、微信、网聊一样普遍。刚走上社会,同学之间频繁来往,家离得比较近的,几个人聚一聚,吃饭、打牌、下棋,偶尔也会下地劳动,彼此增进感情;离得较远的,则通过写信的方式,相互诉说、相互问候,以保持同学之间的纯洁友谊。
面对一堆堆信件,我试图按照“同学、亲戚、朋友”进行整理归类。有一封信很特殊,我不知道应该将其归到哪一类,因为写信的人既不是同学,也不是亲戚,也不知道算不算朋友。更为特殊的是信封上只有“225606”邮政编码和我的姓名,居然能从北京寄出并且我能够收到。当然,不需要看信件,其内容仍历历在目,至今不忘。信中写到“打扰你休息了,你还好吗?我在北京挺好的,我想说,我们在一起不合适,免得将来大家后悔,不如趁早分手……分手了,不要记恨我。”我清楚她之所以这样,一定通过深思熟虑,反复权衡做出的决定。我更清楚,当一个女人深爱一个男人的时候,她会不顾一切,甚至为他牺牲一切;而当她不再爱他的时候,纵然八抬大轿、八匹大马也拉不回头。为此,我还能说些什么呢,当天就给她回信,很直接、很干脆,那就分手吧!只是想问一个问题,既然朋友一场,彼此分手了,为什么要记恨呢?信件寄出的那些日子,我一直等她的回信,不是希望她回心转意,而是急切地想知道“不要记恨我”深层次的内涵?然而,这个答案一直未能从她那里得到,即使到了网络信息发达的今天,仍未能如愿。
我在想,如果她在信中写到“分手了,忘记我吧”,那该多么自然、直白。那她为什么不写呢?或许,她会觉得,忘记彼此根本不可能,也不现实,毕竟相处了3年,怎会忘记初恋?至少从我的角度,确实难以忘怀。农村大忙时,我们一同用船运麦把,堆得很高的麦把挡住了前进的视线、她站在船头把握方向,我在船尾用竹篙撑船,就像于文华和尹相杰二重唱--《纤夫的爱》,“你汗水洒一路啊!泪水在我心里流,只盼日头它落西山沟哇,让你亲个够!”我虽不是纤夫在岸上走,却和她彼此更近--同船,船行走在小河边,一群群鹅、鸭在船舷旁嬉水,偶尔也会有鱼儿跃出水面,还有岸边穿梭往来的人们,那场景如诗如画。夜晚,我们还会到她家东边的小桥旁散步,那座小桥周边没有一户人家,静悄悄地,能听到流水的声音。她说如果一个人行走很害怕的,有了你什么也不怕了。我们常常一路走到小桥以东很远的荒野,甚至越过江都的绿洋湖,也不觉得累,谈天说地,很幸福、很开心。她说无论将来怎么样,我们都要继续走下去……
我又想,她提出“不要记恨我”,显然觉得她当时的境况比我好,至少生活条件、工作环境比我好,防止我过不了这个”坎“,刻意去纠缠她。还有至少她还不真正了解我,她只知道我是一个念旧的人,却不会想到我不是一个守旧的人。再说,分手对于我们不一定是坏事,前面的一条路谁能看得清楚、准确把握?与其长痛,不如短痛,“记恨”又从何谈起?虽然不“记恨”她,但分手的打击不可避免,正是突然的分手,给了我动力,给了我一个新的起点,也算是人生的拐点吧。期间,我干过粮站栈工,做过机械修理工,当过工厂电工,一直坚持了10年,不停地问路、寻路,最终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并以此为平台,释放能量,展示能力,服务社会。如今,我们都有各自的家庭,生活条件逐步改善,随着年龄的增长,念旧的心理越发强烈。远方的你,你还好吗?
对于我,我和她属于初恋。每个人的初恋,其结果不一定都能喜到成双,但初恋的情形回味无穷,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最快乐的时光,只是瞬间即逝,只能留下永恒的记忆。起初,即使我们距离很近,还是用通信的方式进行交流,如果有一个礼拜收不到她的信,就会感到失落,甚至焦躁和不安。我和她通了许多信,遗憾的是我现在不能看到自己写给她的信,或许她能保留着,或许已经丢失了。但能从她的信里回忆起我给他每封回信的内容,因为我们写信喜欢一问一答,如果她写给我的信是A面,那么我写给她的信一定是B面。只是到了最后我回了B面,未能等到A面,我想知道,她为什么会提出“分手了,不要记恨我”?难道我就那么小心眼吗?不能成为恋人,就是敌人?对于我永远做不到,作为朋友总是可以的吧?
这封特殊的信件让我陷入深深的回忆中,书房内所有的书籍已经完成分类,而信件的分类却让我犹豫不决,尤其是初恋的她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我不舍得扔掉。思考良久,使用排斥法进行分类最为妥当,分手了,当然不再是亲人,亲戚谈不上;虽然是校友,但不在同一个年级,也与同学无缘,有且仅有归类于朋友,毕竟我们曾经拥有过美好的过去,彼此至今也没有伤害过对方,将来或许能够在高邮、北京或者其他地方重逢,我还要等她的答案呢。归类于朋友再恰当不过了,我在想。
和她失联多年了,我最关心的是她还好吗?如果,我也能象她一样,在信封上填写一个北京地区的邮政编码,署上她的姓名,花八角钱给她寄出一封信,她也能收到,该多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