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7 00:00:00 作者:夏敏 来源:今日高邮
——读周荣池长篇散文《村庄的真相》
揭示真相,是因为看到了表象。如果眼前的表象看久了,便会误以为然,甚至记忆也会发生扭曲。读了周荣池《村庄的真相》这本书,感觉作者对这种失忆是心有恐惧的,所以才三十多岁的他,就在一种“悲伤”的情绪下,“事”“物”俱细地叙说起他的“乡愁”。
在今天看来,“翻天覆地”已经不是一个什么褒义词,变化带来的所谓成就之于我对村庄的记忆而言,几乎是一种毁灭性的灾难。河流以及傍着河流生长的草木和村庄,在里下河平原乃至任何一个地方并不是罕见的事物,可悲的是它们都在以令人恐惧的速度消失在现实乃至记忆之中。
据《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统计,中国城市化率已突破50%,也就是意味着中国城镇人口超过了农村人口。对于一个几千年传统的农业大国,这一逆转也就发生在改革开放后短短的三十几年间。所以,那些已融入城市尚未隔代或还未甩净衣袖上泥土的前农村人,返身竟已恍然于找不到自己熟悉的乡村了。阅读《村庄的真相》这本书,不难感受到一种怅然若失。
全书极简地将村庄真相归入“事”和“物”两部分,但内容上却容纳了生计、手艺、农事、渔事、节刻、邻里、乐事、废园、年关、草本、树木、牲畜、鸟雀、虫豸、器物、农具、庄稼、菜蔬、吃物共十九篇,可谓包罗了村庄“万象”。对于没有过农村生活经历的人来说,该书无疑提供了大量的农村经验性“知识”。如农民的酥土、割麦、打场、栽秧,渔民的设卡、叉鱼、张桠子、扳罾,手艺人的磨豆腐、打烧饼、打铁、箍桶、弹棉花等,都有对手艺和器物的细微描写。
写到手艺,都是通过手艺人来展现的,比如卖豆腐的那个叫“张邋遢”的婆娘、用脚踩面打烧饼的外地女人、像唐老鸭一样的打铁匠、用家里唯一值得骄傲的旧火木梁做澡盆的箍桶匠、将弓从背后固定在腰间的蓬匠等,速写式的了了几笔,手艺人便生动起来,手艺也因有了画面感而回到阅读者的记忆中来。
整本书就是这样,阅读者不断从作者的记忆回到自己的记忆,不管这种记忆来自自己还是他人的经验,也都在作者叙述的那些人、事、物中有了对照和呈现,有了与作者一般怅然若失的情绪。然而,仅限于此吗?当然不是。在笔者看来,写作此书与阅读此书所达成的共情,背后是一种深刻的秩序迷失。
中国传统上是一个农业社会,乡村构成了它的基本单位,农民祖祖辈辈守着土地,“农事像一场秩序井然的演出……农民用一身的力气在土地上挥洒汗水,进行着一场贯穿四季的演出”。而节令、人心、传统、习俗则构成了乡村四季轮回的秩序。千百年来,这秩序守护着乡村的人事,守护着土地上的草木,守护着中国社会根植于乡土的礼俗。
作者记述了奶奶讲的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夭折,悲伤的父母给孩子做棺下葬,却被好事者告密,村长执行上级意见要求开棺火化,结果引起纠纷,只好夜里秘密执行,但棺开下来,仅见一只游动着小鱼的碗。故事的结果是村长不得好死。显然,村长的做法符合殡葬法规,但在村民们的口中却属“不得好死”,而针对违法行为应当鼓励的举报行为,故事中也成了“好事的告密者”。这样的故事在今天的乡村治理中无疑是有真实基础的,也多少反映出现代治理在乡村层面的尴尬困境。正如作者所言,“村庄里的许多故事就是这样的,结果往往以道德审判告终,村民对这种结局津津乐道。至于事理则是无效的,所谓正确道理在村庄里是可笑的,根本不抵妇人的一顿恶骂。”
费孝通说,“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
家里的桌子只有主人和舅舅可以拍,这是一种尊严的象征。村庄里有句俗语叫做“舅舅理”,舅舅的道理讲不通的时候,就可以拍桌子打板凳,甚至可以“掀桌子”,这是娘家人的特权。
生活中常听有农村背景的人说,“我们乡下人不识字,但识理。”他们说的不一定是那些“正确的道理”,却通常是符合乡土礼俗的道理。比如乡里谈婚论嫁都要“三媒六证”,婚姻法讲婚姻自由,但如果少了这些礼俗,这婚结得在乡里人看来就不那么郑重。
所以,仪式感作为秩序存在的一种意识和体验,在作者眼里无处不有。农民下地“是最为朴实而有用的仪式”,而“对待土地的这些精致步骤也是一种庄严的仪式”,“手艺是种地之外混饭吃的营生,也像是一种有趣的仪式”,就连村庄里的有些树也“注定长成一种仪式”。
但在村庄,仪式感更多地直接来自于生活中那些传统礼俗,多表现在婚丧嫁娶和节刻的活动中。有些与宗教或传说有关,但村里的人似乎无所谓知其所以然,而在于完成一种仪式也便踏实了。
村里没有寺庙,也不知道佛祖的得道之日,大家心里的菩萨也很模糊,有的供的是土地,有的供的是玉皇,有的人家请的是弥勒佛。虽然如此,在灶头立灶王爷,到田间竖土地庙,新船下水用“六只眼”敬神灵,老人去世“放焰口”等仪式在一代又一代人的沿袭和添枝加叶中倒也不失成为了村庄秩序的构成。而节刻是“泥土里长出来的序时,维系着村庄的冷暖”,“这个词就是村庄的秩序”。“草木是守信的,它们守着冬去春来的秩序”,菜蔬则“最讲究秩序,每一位的登场,都按照季节的秩序”。
社会发展总是伴随着记忆的撕裂与疼痛,当农田被更多的道路和水泥地面取代,当村民也住进和城里人一样的公寓小区,原有的乡村秩序便加速分崩离析了。城市化的过程也是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化的过程,而原来目力所及的庸常一切,却越来越在记忆中生发出让人隐隐作痛的美感来。对此,在新农村的建设和治理中,当有人文的关照。
尽管在作者看来,乡村的哲学是实用主义的,“于生活有利的便是有用的”,“与生活无关的事情在村庄里注定得不到关注”,但即便是最粗卑的审美,也未必如作者所不断强调的缺失诗意。村里男人瞟一眼“细婆娘”的满足,老根子在村里猎获新闻谈资的快感,孩子们恶作剧般的嬉闹玩耍,以及村里人与作物、草木、牲畜、虫鸟的关系中,诗意可能处于主体无意识,却从没有缺失过。恰恰也正是这些事物之间的联系,温润着作者记忆中盘根错节的情感,否则作者“废村”的怅然若失乃至悲伤就没有来处。
作者写道,“庄稼是村庄中最美的草本。”其实这不仅是作者自己的感悟,也是根植在村庄与土地对话中永恒的诗意。这样的诗意可能纠缠于苦难和艰涩,却构成了村庄秩序的美感,构成了作者情感上的难以割舍,不然就不会有作者开篇的那句:“生下来并活着,是一种遭遇,一种学问,最终成为一种喜欢的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