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7 00:00:00 作者:郁建民 来源:今日高邮
眼下正值初秋时节,也是蟋蟀鸣叫最热闹的时候。每每听到蟋蟀“嘀哩嘀哩”的鸣叫声,就会勾起我儿时玩蟋蟀的美好回忆。
我小时候最喜欢玩蟋蟀,喜欢雄性蟋蟀会鸣叫和好斗的性格。我觉得蟋蟀的叫声很动听,向蟋蟀“打草”,看着它神气活现咧牙振翅鸣叫,给我带来阵阵愉悦。捉蟋蟀,白天、傍晚、晚上,不同时间段有不同捉法。白天和傍晚主要是观察地形地貌,这倒不怎么困难,一般要到小巷深处、街头墙角落,瓦砾和石块下,蹑手蹑脚地搜寻,那里的蟋蟀最骁勇善战。难的是在月明星稀的夜晚,来到石桥下、墙角边掀开砖头,主要凭借听蟋蟀叫声来判断其藏身方向。有了方位,在漆黑的夜里,要区别雌雄,只能靠一双小手来探测蟋蟀尾部有否小针,有针者即为雌。这种功夫,有了几年捉捕的实践便掌握了。有时,也可以借助手电筒或火柴光来帮助识别,但那时条件有限,主要依仗实践的经验。一旦有蟋蟀出现在眼前,双手快速盖下,它们大多时候轻盈地跳开了。偶尔,再一次盖下,蟋蟀便被罩在手中。捉到蟋蟀,小伙伴们通常要比拼一番。大家围在一起,脑袋碰着脑袋,双眼不眨,凝神静气,看蟋蟀们相互角逐厮拼,鏖战格斗……
其实,两只蟋蟀打斗,并不一定会真正打得难解难分,有的蟋蟀一听见对方的鸣叫就怯阵了,甫一见面,就四处躲避,不敢格斗。当然,大多数情况会有交锋,交锋的回合有多有少,有的一个回合就败下阵来,有的十多个回合还不见胜负。当年在街头巷尾,弄堂里、瓜棚架下,一群小儿围成一圈,头碰头地看斗蟋蟀看得津津有味,大呼小叫。见到打败的一方,或是落荒而逃、或是断胳膊少腿,令人目不忍睹。胜者可不同了,得胜的蟋蟀振翅高歌,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态,其主人在小伙伴面前,也是得意洋洋、威风八面。
白露过后,昔日的“打斗大王” 们,无不摇翅不亮,响亮的叫声渐渐听不到了,如何帮助陪伴我们疯了一夏的蟋蟀过冬变成头等大事。大一点的孩子告诉我:“要拿一个竹管筒装蟋蟀,放上木板,挖个地洞将它埋入洞中过冬。”理由是地下温度高,冬季蟋蟀不会冻死。小的孩子总听大孩子的,急急忙忙在家中院子里挖洞,竹管筒盖好后放下去,为了通气再插上一小节有孔的竹管筒。好了,放心了,踏实了,便万事大吉了。
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道,“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鲁迅先生儿时也是喜欢玩蟋蟀的,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伟大的思想家和文学家。光阴荏苒,少年时期对蟋蟀情有独钟,而今已过花甲之年,听到蟋蟀的鸣叫声,又会激起我捉捕的欲望。因为它曾使我的童年无忧无虑、充满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