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0 22:07:44 作者:□ 陈友兴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历代人文荟萃,名流辈出,地方志亦屡有纂修。据不完全统计,自宋代至民国十九年(1930),修志书达二十多种,现仅存世十多种。由于历史的湮没,明代中期以前的高邮方志皆已失传。惟在古代文献中还有零星的记载,据此尚可以窥其一斑。本文谨对明初高邮方志作一梳理,并求教于方家。
洪武《高邮志》,已佚。洪武间,明廷曾两度下令,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修志。一次是在洪武三年(1370)。《明史》卷九七,“洪武三年,诏儒士魏俊明等,类编天下州郡地理形势,降附颠末为书。”一次是在洪武十年,徐一夔洪武《杭州府志序》,“洪武初元,海内混一。礼部符下各郡纂辑志书。”“十一年夏四月,郡守属一夔纂辑,辞既不获,乃据各县所其沿革始末,本以旧志,参以新闻。总其事为十三类,即类之内,又析为七十九条。凡六十卷。”徐氏在序文中介绍了作志的缘由、过程,以及志书的纲目分类。其间,高邮为州,亦必衔命修志以上进礼部。
《明史·地理一》:“高邮州,元高邮府,属淮东道宣慰司。洪武元年闰七月降为州,以州治高邮县省入。西南距(扬州)府百二十里。领县二:宝应,兴化。”雍正《高邮州志》卷之一: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明太祖起兵……克张士诚于高邮,革府存县。洪武元年,改县为州,领兴化、宝应二县。”
《永乐大典·方志辑佚》,《高邮志》目下,湖泊有六:吴公湖,德胜湖,渌洋湖,平阿湖,驰潭湖,鲫鲤湖。吴公、德胜、鲫鲤三湖,皆在兴化境内,则兴化时为高邮的属邑。兹论列如下:
吴公湖,“在(兴化)县西北三十里,南至七都,东西北俱至八都。昔有吴公隐于其旁,故得名。”《舆地纪胜》卷四三,“吴公湖,在兴化。《旧经》云:昔有吴尚隐居湖侧。”据嘉靖《惟扬志》记载,扬州府明代基层建制有作乡、村、里,如高邮、宝应;亦有作乡、都(场)、里(图),如仪真、泰州、泰兴、兴化;江都较为复杂,作乡(镇、沙、港、都、场)、里。嘉靖《惟扬志》卷之七,兴化,“长安乡,六都三十里。二都,四都,六都,七都,八都,九都。”万历《兴化县新志》,“长安乡,所辖六都三十里,更为一十九里。”六都分别为二都、四都、六都、七都、八都、九都,都名与排序,与《惟扬志》同。
德胜湖,“古名率兜湖,去城东七里,东至十七都,西南至一都,北至四都。”《纪胜》,“得胜湖,张荣、贾虎率山东强壮,号义军。由梁山泊与金人转战至于承、楚,师皆舟舰。时敌监军挞辣在泰州,义军劫之,敌浸苦之。荣等亲统精甲万人,设伏掩击于率头湖。出敌不意,只舸匹马无还者,湖水为之变色。杀获敌驸马芦巴等万余人,生擒万户、千户并挞辣亲弟,破辣叔等。湖因改名得胜湖。”《惟扬志》卷之七,兴化,“安仁乡,六都二十九里。一都,十都,十一都,十五都,十六都,十七都。”万历《兴化县新志》卷之三,里,“安仁乡,所辖六都二十九里,更为二十七里。”六都分别为一都、十都、十一都、十五都、十六都、十七都。其都名与排序,亦与《惟扬志》同。
与《永乐大典》载文对照,吴公湖在兴化县西北,属长安乡,七都、八都在焉;德胜湖在城东,属安仁乡,十七都、一都与四都在焉。可见,《高邮志》所载为典型的明制,则其断代必在明代早期。
鲫鲤湖,“在兴化县三十里。”《舆地纪胜》卷四三,“鲫鲤湖,去兴化三十里。”万历《兴化县新志》,“鲫鱼湖,去县治东北二十三里。”咸丰《重修兴化县志》,河渠,“鲫鱼湖,(城东北)三十六里。见盐城志。”佚文称“在兴化县三十里”语义不明,从后志的记载来看,估计“兴化县”后脱“东北”二字。后志与佚文所记与县城的距离不同,或与鲫鲤湖区的盈缩有关。
《永乐大典·方志辑佚》,《高邮志》湖泊,高邮境内者三:驰潭湖,“去城东北九十里,东至兴化县界海陵溪,有港,相通盐城县射阳湖,西南至中临村。”隆庆《高邮州志》卷之一,“武宁乡,在州治东,辖五村三十里。曰三垛村,七里;曰柘垛村,四里;曰义兴村,四里;曰中临村,八里;曰茆垛村,七里。”《舆地纪胜》卷四三,高邮军,“駞潭湖,离城一百四十里。”同书“三湖” 条引文,“(张荣)满舟载粮,驻于鼍潭湖。”隆庆志卷之二,“鼍潭湖,在州治东北九十里,通海陵溪。”驰駞形似,駞鼍同音,不排除转抄致误的可能。故三处引文,所载似为一湖。但不管怎么说,明代高邮州辖下乡曰武宁,武宁乡辖下村曰中临。
渌洋湖,“去城东南三十里,东至即裴村,西至南陵,南至江都艾陵村,北至本州公田村。”嘉靖《惟扬志》卷之一,高邮,“丰谷乡,五村十七里。唤留村,四里;公田村,四里;南陵村,二里;四义村,五里。”隆庆《高邮州志》卷之一,“丰谷乡”项下,较之多了“焦里村,二里”,应该是《惟扬志》漏载了。雍正《扬州府志》卷之一,高邮州四境图,渌洋湖在高邮州城东南,其北为公田村,与《高邮志》所载合。曰“本州公田村”,则明确其为高邮州。故此载也,亦当为明制。
平阿湖,“去城八十里。东至平阿村,西至平新村,北至谷清村,并陆路至天长县同城镇,接连盱眙军,南至子父湾。”隆庆《高邮州志》卷之二,“平阿湖,在州治西八十里,通天长县铜城河。”嘉靖《惟扬志》,高邮,“昌平乡,三村七里。黄林村,三里;沛城村,二里;平阿村,二里。”此处载文,亦合明制。佚文中出现“盱眙军”,乃宋代建置。有学者估计,应是方志编纂时引用传世文籍与相关志书原文,而未作修改造成的。从前文相关篇目的考据结果综合来看,这个观点是客观的,也是符合实际的。
张国淦先生《中国古方志考》,“《大明一统志》十二:扬州府,形胜‘东南咽领’,风俗‘俗皆喜儒’,引《高邮志》二条。”将此《高邮志》列为南宋时期的高邮军方志。如后文,《永乐大典》之《高邮州志》,有明确的《舆地纪胜》引文。现存《舆地纪胜》高邮军卷,均可见上引文字。《大明一统志》成书于英宗天顺五年(1461),其引当是《永乐大典》所载之洪武朝《高邮志》,非宋志也。
洪武《高邮州志》。已佚。《永乐大典·方志辑佚》,《高邮州志》,五湖,“去城六十里,东至沛城村,北至平阿两伍村,并陆路往北阿镇至天长县固城镇及盱眙界,南至创江湖,东至甓社湖。《纪胜》引旧《图经》云:‘去郡城六十里’。”如《明史·地理志》,高邮称州始于明初,则此《高邮州志》必为明志。张国淦先生《永乐大典·方志辑本》亦有简要考释:“案:《大典》引《高邮州志》凡一条。宋高邮军,元高邮路,后改府;明高邮州。兹据录作明志。”这里所说的旧《图经》,应是南宋时期高邮《图经》与志书的统称。《舆地纪胜》是《永乐大典》常备引用书目,转引《纪胜》,则编纂大典之时,南宋时期高邮《旧经》《图经》《高邮志》与《高邮郡志》等,皆已不存世。
在《永乐大典》中,《高邮志》与《高邮州志》分列,是为两志。《高邮志》地涉兴化,故其当为高邮之州志,而非高邮之县志。《高邮志》与《高邮州志》,当属先后之高邮州州志。
《永乐大典》成书于永乐二年至七年(1403-1408),其所收文献原则为永乐初年前。因此,其收录的方志绝大多数为明洪武时期所修。明代文化专制严酷,压制一切有损统治者利益的言行。明太祖时,杭州府儒学教授徐一夔以作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语被斩,洪武《杭州府志》也因而佚失。成祖诏令“有干犯靖难事者禁之”,许多志书横遭禁毁。方孝孺纂《宁海县志》,“惜格于厉禁不传”,即是其一。整个建文朝志书迄今未有发现,就与永乐朝禁毁有关。故《高邮志》与《高邮州志》之成书时间,当排除建文朝,而系于洪武一朝。根据《永乐大典》的列序,也考虑到志书名称的正式性与规范性,《高邮志》成书在先,《高邮州志》成书在后,皆为洪武朝之高邮州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