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4 18:47:46 作者:□ 姚正安 来源:今日高邮
我看着那个小同志的背影,看着那台歪在路口的车,一股气在胸中涌涌的,但有什么办法呢?回到家中,仍难以平静,说给家人听。家人劝我,这种事太多太多了,哪管得了啊,别往心里去,现在的年轻人,受不得别人的说。
事有凑巧,不几日午后,在城市公园内闲逛,见一位戴眼镜的老年妇女,左手搀着一位女童,右手折腊梅的枝条,嘴里念叨着:这腊梅好看吧,奶奶折下来,给你玩。女童奶声奶气地说:黄黄的花,真好看,谢谢奶奶。我又是不自主地走到眼镜女士前,说,哎,同志,你怎能折腊梅的枝条,如果每个人都折,那这腊梅成什么啦?眼镜女士看也没看我,说,这腊梅枝条不折有用吗?多一个枝条少一个枝条,就不是腊梅啦。您怎能这么说呢,那么人的手,多一个指头少一个指头也不用紧了。眼镜女士显得不耐烦,愤愤地说,折不折,是我的事,与你有关系吗?老大不小的,管得还真多。说完,拉着女童离开了。
哎,真是好心当着驴肝肺。我说错了吗,如果每个人对树木、对公共设施都不爱护,那城市会成为什么样子?现在的人,怎么会这样?我真想紧几步上去,与眼镜女士理论理论,但还是忍了。
事后回忆遭遇的两件事,事主有一个共同理由:我做什么,是我的自由,停车也好,折树枝也好,与其他人没有关系。
是的,对于每个个体来说,做什么不做什么,确实是自主的选择,与其他人还真的没有关系,或者说干涉不得。
生活中,我们也常常碰到类似的情况,同一幢楼内,有的人午休时间在家里弹琴唱歌打麻将,声音之大,让人无法入眠。你想阻止,对方往往会说,我在我的家里,想干嘛不想干嘛,是我的自由。但是,你的行为影响了别人的生活,当然就与别人有关系了。这些人往往不会考虑这些,他们想的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让我联想到自由。自由真的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吗?
在单位上班,你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那单位还是单位吗?在路上开车,你不管红灯绿灯一路开下去,那车祸还不是接二连三。你在餐馆就餐,想付钱就付钱,不想付钱就开溜,那餐馆还不赔光啊。
自自由出现以来,人们试图从政治、法律、伦理的角度,对其进行定义,林林总总不下百条,但不是太专业,就是太玄奥,让人难以遵循。
英国十七世纪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密尔写过一本书,名曰《论自由》,他说自由要解决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能做什么,二是不能做什么。而且,他说,自由是有界限的,并且打了一个比方,说,一个房间的墙壁就是自由的界限。这也好理解,在房间内行走,如果“自由”行走,亦即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就会碰壁,而致鼻青脸肿。墙壁就是自由的界限,也就是说自由行走只能在墙壁之外的空间进行。因此,我国学界在翻译时译成《权界论》,个人的自由的权利是有界限的。
尽管密尔对自由的解释是通俗的,也是容易理解的,但是,对自由的界限把握仍然是困难的,而且,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读到他的书。
有没有比密尔的解释更简明更易于把握的呢?有。
早在2000多年前,思想家孔子就曾对自由作为最最简明的解释,虽然不是以自由的名目出现的。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第二》)
这是孔子的一段自述,我以为是他的一份极简自传,这个自传所反映的内容,是他的心灵成长史,也是道德完善史。三十岁之后,每十年一个提升,到了七十岁“从心所欲,不逾矩”。
从心所欲,就是心里想干嘛就干嘛,紧接着三个字很重要,也是孔子“从心所欲”所遵循的。
不逾矩,就是不逾越规矩。所谓规矩,往大里看,有党纪国法,有规章制度,往小里看,有家规有民俗,还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随便停车,任意攀折树枝,虽然没有违背法律,但有悖于社会公德,仍然是守规矩者所不取的。
我以为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是对自由的最精练最通俗的解释,也是最崇高的自由。
一个人能够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既获得了充分的自由,也是一个完美的人。
如果上述的小同志和眼镜女士懂得不逾矩地从心所欲,就不会对自已的行为振振有词地说“是我的事”“是我的自由”了。
用密尔的话说,规矩就是自由的界限,越过规矩的自由就不自由了。
愿我们都记住“从心所欲不逾矩”。如此获得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崇高的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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