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5 18:51:56 作者:□ 王为江 来源:今日高邮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正是民族多难、国家贫弱的时期,战争和穷困迫使祖父母带着全家人背井离乡,去苏南东讨西要。不久祖父因病客死他乡,家里失去了顶梁柱,留下祖母和几个孩子。当时最大的是我的伯父,也年仅十二岁,又双目失明,父亲年才七岁,姑母五岁,还有一个在襁褓中的小叔父。全靠祖母打零工支撑这个家,一家老小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祖母实在无力扶养四个孩子,不得已将最小的叔父送给他人扶养,后来就杳无音信了。
家里虽少了一张嘴吃饭,祖母却因为想念小叔父和不堪生活重负而病倒,更让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断了炊。万般无奈之时,有亲友说服祖母,把年仅七岁的姑母过继给高邮北乡一户人家当“童养媳”(沦为领养人家的劳动力,长大成人后,做领养人家儿媳妇)。懂事的姑母听说自己将要远离亲人、远离家乡,整天以泪洗面,拽着祖母衣角一步不离,最终还是在一个夜色下被领养人家抱走了。
在姑母当童养媳第三个年头的一天早上,我们庄上邻居撑船去临泽办事,路过一户人家的田头,看到一个小女孩踏着露水拾猪草,便随口说了声:“那个伢仔倒好像是我们庄上的海香呢!”姑母一听循声望去,原来是熟悉邻居,随即连跑带喊:“桃大妈妈,我是海香!我想妈妈!我要和你们回家!”说着便失声痛哭起来。船上的人都被这场景感动得落泪。桃大妈妈哄骗姑母说:“乖伢仔,你先回去,我们去临泽办完事,回头来带你。”听着姑母孤独无助的哭声,船上的人再也不敢往回头看了。去临泽办事的人,回家把此事告诉了祖母,全家人抱头痛哭。第二天便请了庄上的亲戚,去和领养人家交涉,带回了姑母,结束了她当童养媳的生活。
姑母十五岁时,被一位亲戚带去上海给人家做佣人,由于勤劳机灵,深得房东喜爱。上海的大城市生活,留下了姑母靓丽的青春容颜,一张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在上海拍摄的黑白照片,至今被完好地保存。
姑母二十一岁嫁给了一个当医生的复原军人,生活总算稳定下来,生育了五个子女。由于出身贫寒,姑母从小就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性,做事泼辣,生性好强。大集体时候生产队水田拉犁、拉河泥船她都是领头牵,割稻割麦、下荡剐草等农活都走在生产队妇女前头。姑母勤俭持家,她把全部心思都扑在全家人身上,自己却省吃俭用,舍不得买一件像样衣服。
姑母虽是没有文化的农村妇女,但她识时务明事理,深知读书的重要性,对子女上学的事格外重视,不重男轻女,五个子女个个上到中学毕业。
姑母一生辛劳,晚年同样忙忙碌碌。因姑父身患老年基础疾病,长期以医院为家,为了节省开销,一日三餐都由姑母在家做好送到医院。她细心照料姑父,变着花样制作美食,让姑父吃得营养又美味,空闲时间还要做护理,医院家里两头忙。这样的生活状态伴随姑母十八个春秋,她从未有过半点厌烦。
姑母就是这样坚强、利落、贤淑,心里时刻装着别人,唯独没有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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