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5 00:00:00 作者:徐金宏 薛嵩 来源:今日高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1号文件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激发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近日,由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举办的首届“慈善之星”评选活动拉开帷幕。
凡我市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及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社会形象良好的个人;积极组织家庭参与社会慈善公益活动,事迹突出、感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家庭;积极履行企业、单位的社会责任,经常组织员工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一次性向慈善组织认捐10万元以上或累计捐赠款物数额较大,在行业中有较高威望的企业,都可参加首届“慈善之星” 推荐评选。
市“慈善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各方面提名、推荐、自荐名单汇总后,提交评委会初审,确定候选人,通过媒体进行公布,根据推荐情况评选出“慈善之星”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