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3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推公选9名乡局级领导干部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选拔范围
(一)选拔职位,共9个:
正镇局职职位3个:镇长2名、扬州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副局职职位6个: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建设局副局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各1名。
(二)选拔范围:
符合条件的我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正局职领导职位的,必须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副局级领导职务满2年(2006年5月31日前任职);或任副局级职级干部满3年(2005年5月31日前任职);或现任正局职级干部。
报副局职领导职位的,必须担任正股级职务满3年(2005年5月31日前任职);担任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担任企业中层正职满3年;担任市列统企业领导班子正副职满3年。现任副局职级干部也可报名。
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年限不作要求。
4、年龄在42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职位要求
1、镇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经济工作、行政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科学决策、开拓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有大局观念,相融性好。
2、扬州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位: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招商引资工作,具有一定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3、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位:熟悉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从事法律工作的经验,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
4、市财政局副局长职位:熟悉财政财经政策,具有一定的经济、财务管理经验及相关知识,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市建设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国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市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公共卫生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医疗卫生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7、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职位:熟悉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从事计生工作或卫生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8、市环保局副局长职位:熟悉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有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环境保护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基本程序
1、宣传发动;2、报名和资格审查;3、公开推荐;4、命题演讲;5、组织考察;6、研究决定;7、公示任用。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2、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填写《高邮市公推公选乡局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明确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地点: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咨询电话:84615050、84685000。
本公告由高邮市公推公选乡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邮市公推公选乡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