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30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2008年5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市政府贯彻实施<标准化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从依法治市的高度,围绕实施质量兴市战略,认真组织开展了《标准化法》贯彻实施工作,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日益提高,组织网络基本健全,信息标准化基础工作得到加强。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普法宣传不够深入、标准化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行业标准化创新步伐不快、行政推动力度不到位等问题,会议建议市政府:
1、重视宣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要把标准化法的宣传列入经常性的普法内容,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该法重要性认识。要重点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标准化法。要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形成正常的教育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注重知识更新,以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
2、完善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要重视三次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要在执行上抓推进,在制订创新上抓提高,在落实各项措施上抓督查。要把企业内部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换代、节能降耗以及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要十分重视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的相关规定,适时制订出台我市种植业、养殖业投入品标准实施细则,加强督促检查。要把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督促指导企业制订符合行业规定的服务标准,促进我市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3、加大行政推动,提升创新能力。要把标准化发展与质量兴市、品牌战略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制定阶段性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要尽快出台有利于标准化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扶持和服务引导,激发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推动企业加快行业、产品标准的研制创新,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强化执法检查,规范行业行为。要以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为抓手,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管,按照产业、行业标准化发展要求,夯实基础,规范流程,严格监督。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采取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重点打击极少数企业无标准生产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部分企业不按标准生产的现象,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