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4 00:00:00 作者:张渭余 居镒 来源:今日高邮
为了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工作,日前,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将拨款300万元,设立高层次人才创业基金,用于支持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来邮创业。
《意见》规定,对市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且投入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将一次性资助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并积极帮助争取科技创业贷款,给予100万元额度以下为期3年的贷款贴息;3年内交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属地方留成部分,以50%予以返还奖励。同时,在住房、配偶、子女入学等方面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