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4 00:00:00 作者:李荣忠 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日下午,记者从全市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小麦收购继续实行最低价政策。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2008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7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72元,相邻等级价差为0.02元。副市长徐永宝到会讲话。
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适用时间为2008年5月21日至9月30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自6月1日起全面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国标三等小麦标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至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