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4 20:14:31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刘健 姜倩 记者 维祥)日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高邮市“人才安家券”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细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细则》明确的补贴范围和对象为:青年人才,我市生产经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纳税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其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引进时大专/高级工、本科/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通过我市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用工单位应符合本《细则》明确的补贴范围。来邮时间按在邮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计算。高层次人才,企事业单位新引进且3年内在我市申报并获批国家、省、扬州市人才工程资助的人才。
《细则》明确的补贴标准为:青年人才来邮工作5年内、高层次人才来邮获批首个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资助5年内,在我市范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可申领“人才安家券”抵扣购房款。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青年人才,给予每人5万元“人才安家券”;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的青年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人才安家券”;具有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青年人才,给予每人15万元“人才安家券”;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职业资格的青年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人才安家券”;获批扬州市级领军人才工程资助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35万元“人才安家券”;获批省级领军人才工程资助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人才安家券”;获批国家级领军人才工程资助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70万元“人才安家券”;获批江苏省顶尖人才支持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80万元“人才安家券”;获批国内外顶尖人才称号或引进的对我市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安家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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