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5 00:00:00 作者:吴士来 范习岭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人口计生委为全市300多名村级计生干部办理了养老保险,以稳定村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切实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我市采取个人承担8%,市人口计生委和乡镇各补贴10%的办法,为全市300多名村级计生干部办理了养老保险,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据了解,凡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且累计参保年限满15年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手续,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发放退休养老金。凡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根据省和扬州市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付清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