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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特殊安置

2010-04-05 00:00:00    作者:玉霞 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感谢政府关心,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3月30日下午4时,家住水上新村2-41号的胡伯林夫妇在电信公司动迁人员及房管局的协助下,不仅签订了拆迁协议,还顺利完成了经济适用房的申办手续。这样的拆迁安置结果令胡伯林夫妇感动万分。

据悉,胡伯林一家三口居住在一间有上下楼的房子里,86岁的老母亲与双目失明的哥哥挤住在隔壁的小平房里。而此次拆迁中需拆除的是胡伯林家总面积14.4平方米的厨房和卫生间。厨、卫缺一不可,但由于面积小不符合置换安置房,如果补偿也仅有3万元左右。这让动迁工作难以进一步开展。

接下来的3天,电信公司动迁人员马不停蹄地帮胡家张罗了6处廉租房,但最终因距离水上新村较远,胡伯林告知无法照顾到年迈的母亲及失明的哥哥而告吹。

两难之际,电信公司动迁组负责人柏传昕积极与指挥部沟通协调。考虑到胡家的实际状况,指挥部当即同意该户申请经济适用房。

3月30日下午,当胡伯林夫妇签约后,房管局立即安排人员来指挥部现场办公。十多分钟后,胡伯林夫妇开始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并顺利办理了申购手续。

记者了解到,经济适用房本不在大小淖河拆迁安置方式内,但此次,市委、市政府考虑到一些居民家庭既没有条件拿到拆迁安置房,又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因此为部分符合经济适用房申领条件的家庭做了特殊的安置。据房管局房改科科长葛广东介绍,截至3月31日,在此次大小淖河环境整治工程中,该科室共为10多个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当场办理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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