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2 00:00:00 作者:何寿青 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市法院界首法庭在辖区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审结了姚某与徐某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一案。这是该庭今年开展“庭所共建”活动以来,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审结的第三起复杂矛盾纠纷。
2011年2月18日,原告姚某因邻里纠纷与被告徐某争吵后发生打斗。在扭打过程中,徐某用镰刀将姚某头部划伤,姚某被送往当地卫生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3116.35元。出院后,姚某找被告要求赔偿医药费,被告一直拒绝,认为自己也吃了亏。矛盾不断激化,为此事两次进派出所调解,都没有成功。与此同时,界首法庭在与派出所沟通和排查矛盾中发现了此案件。
此后,姚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中,法官耐心做双方工作,而派出所前期做的大部分调解工作,给该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经过一番调解,被告同意庭外和解,给予原告赔偿。该案最终以原告撤诉的形式结案。
今年以来,为探索参与社会管理新思路,针对基层法庭警力不足、不稳定因素较多、应急处置资源欠缺的现状,市法院通过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调,开展了“庭所共建”活动,并与法庭辖区派出所订立共建协议,实行快速联动。依托这一平台,高邮法院今年以来已妥善处置试图冲击法庭的突发事件3起,审结民事案件36件,其中调解结案24件、撤诉8件,调撤率达90%,协助辖区派出所化解复杂矛盾纠纷2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