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2 00:00:00 作者:陈荣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涉铅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办理环保行政审批手续;有完好的废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且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按要求规范化处理;卫生防护距离达到环保规定要求。”日前,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市继续加大对涉铅企业的整治力度,涉铅企业一旦达不到上述4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停产整改。
为有效防止铅污染事件的发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我市掀起了全市涉铅企业整治风暴,对涉铅企业动真碰硬、铁腕执法。同时出台了涉铅行业环境整治标准,从环保手续、污染防治、卫生防护距离、清洁生产、排污口整治、环保管理制度及厂区环境等考核指标入手,对涉铅企业进行百分制考核,凡涉铅企业一票否决项达不到要求或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一律停产整改,对需要关闭的涉铅企业坚决关闭。坚决做到对未经环评或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顿;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